“对互联网时代的传播格局而言,互联网平台的出现是一个革命性变化。”喻国明指出,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发展进步功不可没,且具有不可或缺的功能和特性。
具体而言,喻国明认为,互联网平台不但提供了传统意义上的传播渠道,也提供了政务、商务、教育、健康等行业,通过互联网传播机制打造新型在线服务的可能性。同时,“碎片化社会”有可能借助互联网平台的功能及技术,实现再一次互相连接和再组织化。此外,互联网平台的规模化发展,促使人与人、人与物及人与信息的连接更加高效便捷。
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平台也给人们提出了很多新挑战。喻国明总结为三个方面:首先,互联网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网络话语及规则的定义权、裁量权、解释权,可能以用户协议为由实施超越社会与法律的“平台监管”;其次,互联网平台拥有庞大用户、海量数据、先进算法,目前社会规则、社会力量的制衡不足;第三,互联网平台容易利用算法为用户编织“信息茧房”。
喻国明提出了互联网平台治理的三点建议:一是互联网平台是一种生态级存在,要保护其创新自由度,对它的治理应有必要的容错空间;二是提供平台用户协议的社会标准格式文本,由多方评议制订,平衡平台与用户间的权利关系;三是算法及数据是互联网平台发挥作用最重要的资源,应通过社会共治模式明确这类资源应用的边界和规则。(文/孔繁鑫、姚坤森 图/张瑜 视频/孔繁鑫、曾震宇)
诈骗、囚禁致307人受害3人死亡 台湾检方起诉29人******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检警11月间宣布侦破求职诈骗虐囚案,于淡水、中坜等地救出被害人,并查出3人身亡遭弃尸。士林地检署今天(27日)起诉主嫌陈某、傅某等29名被告,并对陈某、傅某求处无期徒刑。
士林地检署发布新闻稿表示,警方认定傅姓女子等人涉犯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出,本案起诉29名被告,其中27名被告羁押中,被害人共计307人,包含因求职被骗遭拘禁者61人、误信投资等诈骗手法而汇款者246人,诈骗金额高达新台币3亿9667万余元。
检方表示,被告等人以精细分工与境外诈骗团伙成员联手,共同对广大不特定民众实施诈欺犯罪,另以各种名目吸引民众提供账户,再以蒙眼、嘴塞毛巾、上手铐、脚以束带捆绑方式强取财物。
检方指出,被告等人将民众囚禁在狭小空间,稍有不从即以暴力对待,并不时在食物中掺入毒品,借以囚禁、凌虐被害人,期间更造成3名被害人死亡,而被告等人为掩饰拘禁致死犯行,又任意遗弃被害人尸体。
检察官考量被告迄今均未赔偿被害人所受损害,对傅姓、陈姓主嫌向法院具体求处无期徒刑,其余被告求处20年至30年不等有期徒刑或从重量刑。
新闻稿同时呼吁民众,在面对高薪或不合理的征才广告时,务必提高警觉,审慎评估,以免受骗上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