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英国48家集团俱乐部主席斯蒂芬·佩里。中新社记者 周兆军 摄
彭大伟:您认为中国的发展可以跳出过往西方“国强必霸”的老路吗?
佩里:中国人的思想中天然地就未曾执着于“霸权”和“统治他国”。5000年的中国历史都是关于如何固守本国的边界。中国不曾往全世界派兵,现在也不会这么做。“修昔底德陷阱”不存在于中国的思维方式当中。这一问题上重要的是需要看到,对世界权力的探求、出于自身利益对权力的追逐,这些动机主导了近3000年来的世界历史。我们还要继续这样下去吗?一旦认清这一点后,答案便是否定的。
世界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向前发展的世界需要的词不是“修昔底德陷阱”,而是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看待各国之间关系的另一种方式:我们携手合作,共同应对面临的问题。没有哪个国家需要寻求凌驾于其它国家之上,因为如果这样将导致战争,最终会毁灭掉一切。
今天的世界是这样的一个世界——美国正在全力捍卫其实力地位。美国终将认识到,他们“错过”了中国的崛起。当美国忙于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战争时,中国正在将经济转型升级,同时也将自身在全球的地位转型升级。
中亚、南亚、中东等地区可能有着不同的规则和秩序,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不利于美国。中国并非要在这一地区构建一个“一方凌驾于另一方”的秩序。
我相信中国发展的动力是建立在确保人人都能丰衣足食之上的,也只有这样,“修昔底德陷阱”才不再成立。否则中国不会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地向美国解释——我们不会屈从于美国的“规则”,不会向美国臣服;但中国也不是来挑战美国、不是来“打败”美国的,“我们是来和你们合作的”。考虑到气候问题本身是西方造成的。为寻找到技术上的解决之道,中美必须相互信任、携手合作。
彭大伟:中美关系如何实现转圜?
佩里:中美关系即使不是当今世界唯一最重要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我认为美国被中东的战争和2008年金融危机牵扯了精力。到了2011-2012年,美国开始意识到他们已经“错过”了中国的崛起。于是他们开始转而对付中国,如奥巴马时期推出的亚太再平衡战略,同时大打“跨大西洋盟友”牌。这是美国开始试图“管理”中国崛起的首批行动。
彭大伟:您是指美国错过了遏制中国崛起的时机吗?亦或他们白白地错过了合作窗口期?
佩里:美国人把(同中国)合作挂在嘴边,但并没有真正地去合作,他们做事的风格便是如此。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而言具有重要的变革性意义。而当美国意识到中国已经在对美贸易中取得了过去日本、韩国和德国那样规模的贸易顺差时,美国试图让中国停止获得顺差。美国表示将减少从中国进口货物,而中国则必须重新评估其货币的汇率。对此,中国表示不会照办。中国已经准备好与美国讨论如何开展合作,而非接受美国的指令。美国必须理解,中国并非他们所想象的那种国家。
正当美国在考虑如何遏制中国崛起时,金融危机重重地打击了美国。到2011年时,拜登和希拉里已经开始推动落实奥巴马第二个总统任期的重要战略——亚太再平衡。美国从那时起试着重新定位其在亚洲的存在。
然而此时中国已经与俄罗斯在上海合作组织等框架内建立起了合作,共同捍卫亚洲的发展和稳定。正如美国1997年利用亚洲金融危机兴风作浪时,中国推动了《清迈协议》,维护了本地区的金融稳定。
一旦美国国内意识到,美国的未来不仅取决于美洲大陆,也取决于和世界上别的地区维持联系和互信,美国和中国的关系存在的困局就可得到解决。
彭大伟:西方一些声音认为中国打造新发展格局是走向“封闭”,您为何认为他们说错了?
佩里:中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在“倒退”吗?恰恰相反,这是在更好地前进。假如中国没有改革开放数十年的成就,现在正在推进的共同富裕等步骤也是不可想象的。正因为中国已经在各领域打好了基础,现在官方可以正式开始将中国朝着一个更加现代化的方向转型。作为一个1972年就已经到过中国的人,我可以向您保证,在我目睹当时中国的贫困时,我是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2021年的中国会是现在的面貌。
2035年的中国所将取得的发展,也许同样会让今天的人们感到难以置信,更不用说2049年(注:第二个一百年目标实现时)了。中国在不断地自我革新,这一革新需要经历不断的阶段。中国想要实现的远非局部地区的小范围变革,中国已经准备好迎接全局性的全方位变革。这值得英国借鉴。
整个世界即将关注到中国自我革新的成果,且会把这些成果视作进步的象征。然而,西方人恐怕未来10-15年间仍难以认清这一点。西方人需要来中国亲眼看一看。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